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柯城区,是浙江省衢州市的市辖区,是衢州的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商业等中心。柯城区位于浙江省西部,钱塘江上游,东靠衢江区、西临常山县、西南与江山市接壤。柯城区总面积606.73平方千米,人口46.45万人(2010年),下辖2个镇、7个乡、8个街道,310个行政村、30个社区居委会。柯城区是国务院批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。2013年柯城区实现生产总值112.4亿元。1985年地建市而建柯城区,柯城区辖8个街道、2个镇、7个乡:府山街道、荷花街道、花园街道、信安街道、白云街道、双港街道、新新街道、黄家街道;石梁镇、航埠镇;万田乡、石室乡、姜家山乡、九华乡、七里乡、华墅乡、沟溪乡。